下脚步,好好看过。
说起来,他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快七年了。
七年。从玄武门的尸山血海中杀出来,到如今位极人臣,封冠军侯,食邑千户,手握三万玄甲精骑。这七年里,他经历了太多。生死一线的搏杀,朝堂之上的交锋,暗夜之中的密会,还有那些藏在心底不能言说的情感。可仔细想想,他竟从未好好领略过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
今日偷得浮生半日闲,正好出去走走。
他没有穿官服,只着一身月白色的贵公子常服,腰间系着一块羊脂玉佩,手中拿着一柄湘妃竹折扇,看起来就是个寻常的富贵人家子弟,温润如玉,翩翩然有君子之风。也没有带随从,独自一人,从侧门出了府,混入街上的人群之中。
长安城的繁华,果然名不虚传。
宽阔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旗幡招展。酒肆、茶楼、布庄、粮店、首饰铺、书坊、药铺、骡马行——各种各样的招牌看得人眼花缭乱,酒旗在风中猎猎作响,招揽着来往的客人。
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有衣着华贵的富商,有挑着担子的小贩,有牵着孩子的妇人,有骑着高头大马的少年公子,还有三五成群嬉笑打闹的孩童。
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说笑声,孩童的嬉闹声,还有酒肆里传来的划拳声,茶楼里飘出的说书声,汇成一曲热闹的交响乐。
空气中混杂着各种气味——烧饼的焦香,糖人的甜腻,脂粉的馥郁,还有马粪的腥臊,却并不难闻,反而透着一种活生生的烟火气。
李毅缓步走在街上,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
他在一个卖糖人的小摊前停下脚步,看着那老艺人用灵巧的双手,将一勺金黄色的糖稀捏成各种形状——小兔子、小猴子、小马驹,栩栩如生,活灵活现。那老艺人的手很稳,动作很慢,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律感,仿佛不是在捏糖人,而是在进行某种庄严的仪式。
他想起了李昭。那孩子最喜欢这些小玩意儿,每次带他出门,都要缠着买一个。他掏出几文钱,买了一个小猴子的糖人,准备带回去给儿子。那糖人在阳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就要活过来。
他又在一个卖书的摊子前停下。摊上摆着各种书籍,有经史子集,也有话本小说。他随手翻了几本,发现这些书的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印刷精美,纸张洁白如雪,字迹清晰如刻;有的却粗制滥造,墨迹斑驳,纸张发黄,还有不少错别字。
他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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