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另一个年纪大些的军官低声说了句“稍等”,转身进去了。过来一会儿,一个少校参谋从门里出来,态度客气,但话里的意思很冷。
“夫人,军法处有规定——判决后七十二小时内,任何人不得探视。这是程序。您请回吧!”
“程序上有家属陪同权的条款,是哪一条取消了探视?”
少校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他丢下一句“这是上峰的决定,下官无权解释”,然后转身进去了。于凤至在门口站了片刻,转身上了马车。回到寓所之后她坐在电话机旁边拨通了宋美龄公馆的号码。接电话的是谭祥,一听是她的声音便把听筒换到了里间。
“于女士,判决的事您知道了吧!”谭祥的声音还是那么温和,但温和底下压着一丝疲惫,“蒋夫人一直在替少帅斡旋,但委员长的态度很强硬——他说少帅犯了军纪,必须依法处置。蒋夫人已经尽力了。”
“我知道。谭秘书,我今天打这个电话,不是来求情的。”于凤至握着听筒,声音很平,“少帅犯了军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我不替他辩解。但有一条:他判了刑,就要坐牢。坐牢就有家属陪同权。我现在正式申请陪同软禁。”
“陪同软禁?”谭祥的声音里多了一丝意外,“于女士,这个申请恐怕需要时间。军法处的程序您是知道的——”
“我知道。申请递上去,被驳回,我再递。驳回多少次我就递多少次。他在里面,我在外面。只要有一张批文,我就能进去。”
挂了电话,于凤至铺开信纸直接给军法处写申请。她写的不是求情信,而是逐条引用了《陆海空军审判条例》中关于家属陪同的条款。字迹工工整整,跟当年在评审小组写采购审批单时一模一样。
第一封被驳回,驳回理由是“软禁期间家属不得陪同”。她又写了第二封,这一次她把“陪同”两个字拆开——陪是照料起居,同是共同承担。他在软禁地,她申请一同受禁。第二封驳回。她又写了第三封。
第四天傍晚,电话响了。她拿起来,电话那头是谭祥的声音,比平时略快了些。“于女士,军法处批准了您的申请。您可以前往雪窦山陪同少帅。但有一个条件——在陪同期间,任何人不得对外通信。”
“可以。”她挂了电话便开始收拾行李。
账本和算盘摞进木箱最下层,压在几件换洗衣裳下面。航线转运记录和香港报关行的合同副本装进一个油布防水袋,塞进藤箱夹层。最后放进去的是一个小布包——闾珣小时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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