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至在木桌旁边坐下来。“这些年身体怎么样?”
“挺好的。哈里森医生说五年生存率——我属于那最好的百分比。”
“那就好。”他停了一下,“还在吃草药?”
“早不吃了。赵四以前给我熬的那些膏药,到了纽约就没再贴过。那边的药比草药铺的管用。你的膝盖呢?刚才张少校说天冷了疼。”
“他连这个都跟你说了。”张学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老毛病了。软禁那几年在山里落下的——黄山和沅陵都潮,到了台北也没好利索。天一冷就酸,走路不碍事,就是蹲不下了。”
“蹲不下就别蹲。你那《明史》看到哪一页了?”
“还看。看到记不住东西为止。赵四说我每天还是看到半夜——她得把灯给我关了才肯睡。”
“那就好。一荻管你管得好。”于凤至把算盘上最右边那颗骨珠轻轻拨了一下,骨珠在安静的院子里发出一声脆响,“闾珣结婚了,娶了个英国姑娘,在纽约办的婚礼。”
她从藤箱里拿出几张照片放在桌上推过去。张学良拿起照片,一张一张地看。第一张是闾珣穿着黑色西装站在教堂门口,旁边的新娘手里捧着一束白玫瑰;第二张是两个人切蛋糕,闾珣的领带歪了一点,新娘正笑着替他正领带;第三张是闾珣手里捧着一只算盘——那只从奉天带出来的旧算盘,骨珠磨得发亮。
“怎么把算盘也带去了?”
“闾珣说要让爷爷也看看。他说爷爷教他写过品字,他不带进教堂,就拿在手里拍张照。他还让我问你——过年的时候能不能给他写封信,他说想看你用毛笔写的字。”于凤至说着又从藤箱里摸出一个信封,里面是闾珣专门写给父亲的信,托她一并带过来。
张学良低下头,把照片一张一张摞好,放回桌上。榕树上的蝉还在叫,气根在风里微微晃动,有几根已经长得快要触到地面,在青砖缝里重新扎了根。他把算盘上那颗骨珠又拨了一下,骨珠在安静的院子里发出一声脆响,和刚才她拨的那一声重叠在一起。
“凤至,这些年——你在纽约,一个人。”
“不是一个人。闾珣一直在。”她看着桌上那只算盘,目光落在最右边那颗骨珠上,“在纽约的时候,化疗最难受的那个晚上,我把这颗珠子拨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跟自己说——答应他的事还没做完,不能死。今天能坐在这里,也算没有食言。”
赵一荻从屋里端了茶出来,放在桌上,朝她点了点头。“少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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