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屿捏她脸:“你当后勤。”
五人乐队成立了。
名字很简单,没有高深莫测,没有小众概念,十分接地气,就叫“伍仁”。
因为五个人,每个人都讨厌吃伍仁月饼。
池屿是主唱兼贝斯,周翊斯是吉他手,梁森键盘,陈浩楠架子鼓。
温渺老老实实当听众和后勤,时不时给少年们送上一瓶水。
每天,众人都会抽出一点时间去“亚洲铜”酒吧排练。
摇滚乐队,在小区内排练,实在是太扰民。
特别是陈浩楠的架子鼓,砸得十分用劲,就跟是他杀父仇人一样。
排练完,帮亚洲铜老板打扫完卫生,一群人浩浩荡荡回池屿家吃火锅。
那个冬天,温渺吃火锅都要吃吐。
但所有人包括池屿在内,都是厨房废物,只能做最简单的火锅。
年前,音乐节如期举行。
在草坪上搭了简易舞台,已经提前排练过两次。
演出当天,每个人都翻出了最摇滚的衣服,皮衣,铆钉牛仔裤,骷髅头项链……仿佛穿得越格格不入,就能更与众不同,脱离世俗。
陈浩楠还与时俱进,悄悄打了个眉钉唇钉,破洞牛仔裤要掉不掉的,清秀的脸硬是多出几分冷傲的戾气。
池屿和周翊斯就不说了,先天条件摆着,个高腿长,五官立体。
只有梁森一个人还是老实人的样子。
温渺看着一身黑的四个人,又扫了一眼自己的毛茸茸兔耳朵外套,都不好意思和他们一起坐地铁。
这四个人,不管走到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站一堆,身边肯定没人敢靠近,自动隔开一个区域。
温渺听到有小孩小声说他们是非主流,她没忍住笑出声。
池屿一把将站得远远的温渺拉过来,“不准离开。”
池屿手劲太大,温渺一下被拉入怀里,脸颊撞上他脖子上挂的十字架项链,小声叫了一下,“痛。”
池屿揉了揉她的脸,吹了一口气,“不痛不痛,对不起。”
温渺站累了,抓着池屿衣袖,整个人埋在他怀里,“抱紧我哦。”
池屿点头,温柔垂眸望着她发顶,“好。”
他伸手,将少女环在自己与墙壁之间。
其余三人看着二人亲昵的举动,早已见怪不怪。
到了现场后,池屿他们直奔后台,第一个节目就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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