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在旁边,“我叫胁田兼则,是一名流浪的厨师,一直在各地辗转,寿司是我的拿手绝活之一。”
这话半真半假。
他确实去过很多地方,但大多以组织二号人物的身份。
寿司也确实是他的拿手绝活之一,但其余的绝活基本都是‘处理’人,而不是处理食材。
“流浪厨师?”
店主闻言,总觉得在面试的时候说这种话的人,要么是个很骄傲的人,要么就是个傻子。
他又打量了几眼面前的男人。
嗯。
大概率是后者。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在我这里干不了多久也会走?”
啊,这……朗姆一怔。
他立‘流浪厨师’这个人设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有心的人前往‘他以前工作的餐厅’调查。
谁承想,这老头居然还挺敏感。
这是打算招长工?
之前的厨师自己也没弄死啊。
不过,腹诽归腹诽,朗姆还不至于被这样一个问题问住,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那得看老板你留不留得住我了。”
对自己的厨艺这么自信?
店主也被激起了好胜心,指向柜台后的厨房,“口气倒是不小,去露一手!”
后厨有备好的米、醋汁料还有新鲜鱼料。
他刚好还没吃午饭,索性就把这场面试当成试菜。
朗姆应了声‘好嘞’,性格急躁的他早就被店主眼神里的‘瞧不起’弄得很难受。
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易容水平有限啊。
将这笔账分一部分算在贝尔摩德头上,朗姆也不等店主领路,风风火火地就来到了柜台后面。
瞥了眼案台上的大米饭和汁料。
朗姆皱了皱眉头,随即将视线落在水池中,一块色泽鲜亮的蓝鳍金枪鱼肉上。
处理米饭、调醋汁太过繁琐,而且还要考虑到店主的口味,放多放少都有可能导致面试失败。
所以……
与其浪费时间做这些基础活,还不如直接露一手刀工和握寿司的本事,一次性镇住那个老头,省得后续麻烦。
想着,朗姆一手拿刀,一手将金枪鱼肉放在案板上。
没有丝毫的犹豫,‘刷刷刷’几声连贯的脆响过后,一块完整的金枪鱼肉,就这样被他切成了整齐的薄片。
薄厚均匀,纹理清晰,每一片都在灯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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