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探探一眼就认出,那是他自己和他的父母。几人左右摇头,看着路两旁的飞行汽车快速飞过,谨慎地向前走着。
探探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但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捂住双眼。
画面中,那辆挂车从右上角出现,向着斑马线驶过。
探探把捂住双眼的手拿开,看着那辆挂车,却又有点不忍直视,头上开始冒出冷汗,身体又开始重新发抖起来。按他的预想,那辆车就要开始加速,撞向他的父母。
然而,他预想的画面,却和监控录像的实际画面,完全不同。
画面中,那辆挂车突然开始急刹车,见刹不住车,就立马向右转向,车轮在路上留下了一道黑色的痕迹。随后,挂车继续前进。
但同时,探探看到画面中的自己,做出了一些他无法理解的匪夷所思的行为。
父母突然停在路中间,而探探却又向前了几步,正好对准了挂车前进的方向。此时挂车离他有几十米,挂车再次急转弯,向左移动。而画面中的他,却再一次退后,继续对准挂车的方向。这一次,挂车的转弯,正好对准了他父母的方向。
随后,挂车径直撞了上去。就在父母被撞到的那一刻,录像停止了。
“现在,请您解释解释,为什么现场的录像是这样的。很明显,你在蓄意干扰挂车正常的行驶路线,才导致这场事件的发生。”
“可......现场的录像......不是这样的......”
“怎么可能?事件发生后我们迅速提取了这里的录像,在画面中你就是在干扰车辆正常行驶。你还有脸告他故意杀人了?
“你别给我解释,铁证如山,难道你还有什么可以否认的吗?”
葛警官面带愤怒,拍了一下鼠标,指着探探骂。
“但是现场发生的事......”
“事实就在这摆着,你不承认也得承认。接下来,是关于下一项罪名的证据。”
画面切换到一条动态,那是探探在7月中旬发的。画面中,他详细地说明了挂车驾驶员的恶劣行径,目的是讨回公道。这条动态有几万浏览和一百多条评论,转发量也在几百的数量级。
“你通过这条动态捏造事实,诽谤受害人陈积故意杀人,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日常生活和名誉,可以构成诽谤罪。”
“我陈述事实还叫诽谤了?难道他没有作出这种不合常理、惨绝人寰的行为吗?我正常发动态讨公道,维护的是我合法的利益,我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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