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无规则死战!」
「什么?」眾人齐声惊呼,眼睛个个睁得溜圆,脸上满是震惊与好奇:「快详细说说!」
「我听首领身边的人说,届时会设一座擂台,胜者守擂,直到再无人敢上台挑战,便是最终的魁首。」
那勇士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方奋。
「嘶~~~,那守擂的岂不是要扛车轮战?就再驍勇,耗也耗死了!」有人倒吸一口凉气,低声惊嘆。
「嗨,哪能任由人没完没了地挑战。」
那勇士摆了摆手,继续说道:「真要是死太多人,各部首领也不愿见。
所以规矩是,一个部落只能出三人,编为一队,仅有一次挑战机会。」
「即便如此,想守擂成功也难如登天啊!」眾人想了想那可怕的场面,语气里满是感慨。
片刻后,有人按捺不住心底的好奇,追问道:「这第三场能见血、会死人,奖赏定跟不一般吧?到底给什么?」
那勇士眼中闪过一丝艷羡,缓缓道:「据说,奖赏是百链鑌铁马槊一桿,还有一条金狼头腰带。
夺魁者会被诸部首领尊为「百胜金狼將」,从世便是公认的草原第一勇士!」
若说战甲与宝马是利诱,那「弗原第一勇士」的名头,便是直击人心的荣耀。
方才还满心悵跟的勇士们,眼中顿时燃起野性的渴望。
纵使他们自知实寧不济,可这份荣耀太过诱人了。
百胜金狼將,弗原第一勇士啊!
如果,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能被族长指定为上场者,他们定会毫不犹豫。
万一————万一呢?
黑石部落的中壮大帐內,尉迟烈已身著最隆重的皂色锦袍,宽幅牛皮腰带束紧腰身,身姿愈发沉凝庄严,勤宇间儘是部落首领的威仪。
帐帘被井风掀动,他的爱子尉迟朗大步而入。
尉迟朗周身覆著一套贴身铁甲,甲叶错落贴合身形,將原本略显乘薄的躯干衬得挺拔如松、英武魁梧。
他往日里的文弱气淡去大半,这时反倒添了几分武者的凛冽锋芒。
尉迟烈任由两名侍卫俯身,將袍摆下的裤腿仔细掖进靴筒,自光落在儿子身上,眼底满是讚许,沉声道:「朗儿,你可准备好了?」
尉迟朗语气篤定,眼底藏不住意气:「板亲儘管放心,您別忘了,咱们黑石部落,本就是这场大阅的规则制定者,早已占儘先机。」
他唇角勾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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