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裁决权牢牢握在皇帝手中,李世民对此非常满意。
太子没有试图分走他的最终权力。
“第三步,信行操作。在获得父皇核准后,申请文书转至信行。”
“信行此时之责,乃是依据专业规范,进行技术性操作,核定具体利率、设计凭证、组织发售、登记信息、管理资金。”
“其权力,被严格限定在执行层面,无法触及核心决策。”
李承乾强调道。
“如此一来,信行首脑,纵有私心,亦难以在为何发行”、发行多少”这两个根本问题上做文章。”
李世民心中暗暗点头。
这个三步流程设计得很巧妙,分权制衡,將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大大降低了个人擅权的风险。
太子的思虑,何时变得如此縝密了?
“然则,款项拨付之后,如何確保专款专用?工程实施之中,若有贪腐舞,信行可有权管束?此责又在谁?”
李世民拋出了另一个关键问题,这也是他担心的地方。
李承乾似乎早已料到有此一问,从容应道。
“父皇所虑极是。此乃第三层制约,监督与审计。儿臣设想,父皇应赋予信行明確的监督之权。”
“信行有权派出专员,联合御史台,对使用债券资金之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巡查,核查资金流向、工程进度、物料价格。”
“一旦发现异常,有权立刻形成监察奏疏,直送父皇,並抄送相关衙门,同时可暂停后续款项拨付。”
李世民眼中精光一闪。
赋予信行直接上报皇帝和监督项目的权力,这相当於给了信行一把尚方宝剑。
虽然这宝剑的最终使用权还在皇帝手里,但其威慑力不容小覷。
“此外,”李承乾加重了语气。
“还需设立独立审计制度。”
“每年,由父皇指派完全独立於信行和项目实施衙门的团队,或由御史大夫领衔,对信行自身帐目及所有债券项目进行强制审计。”
“审计结果,直达天听。此举,既监督信行有无违规,也监督用款衙门有无贪腐。”
“呃,任何人若想在监督与审计上做手脚,需买通环节眾多,难度极大。一旦事发,首脑失察之罪难逃。”
李世民陷入深思。
信行首脑————这个位置,权力看似被层层限制,但地位超然,能接触核心財政信息,能影响巨额资金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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