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回头,继续走向停车场。
脚步,比来时稳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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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点,陈默到家。
推开门,陈曦从客厅冲过来,手里举着一张画:
“爸爸!你看!我画的!”
陈默弯腰抱起女儿,接过那张画。
画上是三个人——一个高个子的男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一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小女孩。三个人手拉着手,站在一片绿色的草地上。头顶上,是一个大大的、金黄色的太阳。
太阳旁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
“我的家”
陈默看着这幅画,看了很久。
“画得真好。”他说。
陈曦得意地笑:“老师也这么说!老师说,这是全班画得最好的!”
沈清如从厨房探出头:“洗手吃饭了。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
陈默抱着女儿走进餐厅。
餐桌上,三菜一汤冒着热气。红烧肉,清炒时蔬,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
很简单。
很平常。
但此刻,在经历了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那份二十六页的协议、那三百五十七万之后,这桌简单的饭菜,比他吃过任何一顿大餐都珍贵。
他放下陈曦,坐下。
沈清如给他盛了一碗饭,放在他面前。
“签完了?”她轻声问。
“签完了。”
“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默想了想。
“有。”他说,“但我不知道怎么说。”
沈清如点点头,没有追问。
她拿起筷子,给陈曦夹了一块红烧肉。
陈默看着她们母女俩,忽然觉得,有些话,不说出来也没关系。
那些失去的,已经失去了。
那些离开的,已经离开了。
那些结束的,已经结束了。
但眼前这两个人,还在。
这就够了。
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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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一点,陈曦睡了。
陈默坐在书房里,面前摊着那份二十六页的协议。
他没有读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
他只是看着最后一页上自己的签名。
陈默。
两个字,他签了十七遍。
每一遍,都在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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