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字印在报纸上,被全伦敦的人读。她以为她会怕,可她不怕了。那些骂她的人还在骂,可更多的人站出来替她说话。
那些女工,那些医生,那些读过她书的人,那些从她的字里看见过光的人。他们知道她是谁,他们不在乎她是女人。他们只在乎那些字。
她低下头,看着信纸上那行字——“是否仍用‘托马逊’”。她想起那些年躲在朗博恩的书房里,对着蜡烛写那些字的时候,手在抖,眼睛却是亮的。那时候她不敢写自己的名字。现在她不用抖了。
她拿起羽毛笔,蘸了蘸墨水,在回信上写得很干脆。“埃杰顿先生,请将我的名姓印在书上。玛丽·班纳特。托马逊这个名字跟了我很久,可我想,是时候用我自己的名字了。我期待烫金的作者名,和那本书一起出现。”
她写完了,放下笔,把那页信纸拿起来,看了一遍。那些字稳稳地落在纸上,一笔一画的,不急不慢。她把信折好,封口,盖上那枚银印章。羽毛笔,野蔷薇,还有那个小小的M。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伦敦的空气涌进来,带着雨后泥土的腥气,混着远处飘来的、若有若无的咖喱香。她站在窗前,望着那些灰蒙蒙的屋顶,嘴角弯着。
托马逊是她的壳,她钻进去,藏了好多年。现在她出来了。不是被人拽出来的,是自己走出来的。
她站在这间属于自己的书房里,用自己的名字,写自己的书。那些字,会印在纸上,烫着金,摆在书店的橱窗里。没有人会问“这是男人写的还是女人写的”。
他们只会看见那行字——玛丽·班纳特。
那些箱子是在一个阴天的下午送到的。
玛丽正坐在书房里写一封信,听见楼下传来车夫吆喝的声音,然后是重物落地的闷响。
一下,两下,三下。她放下笔,走到楼梯口。埃莉诺正站在门厅里,看着那堆箱子,脸上难得露出一点不知所措的表情。车夫还在往里面搬。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五个大箱子,整整齐齐地码在门厅里,像一堵矮墙。
“出版社送来的。”车夫擦了擦额头的汗,“埃杰顿先生说,这些都是班纳特小姐的信。攒了好几年了,一直没敢扔。从前问过要不要送来,小姐说不用。现在有了固定地址,就一并送来了。”
玛丽站在楼梯上,看着那堆箱子,愣了好一会儿。她的信。那些读者写给托马逊的信。
从第一卷开始,从她还躲在朗博恩的书房里、不敢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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