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镜头,齐刷刷转向被告席。
被告席上没有人。
那张深色的木椅空着。椅子前面的桌面上,端端正正立着一个相框。黑白照片。
聂远。
十九岁。
照片是从他家那个锈铁盒里翻拍的,工厂大门前的合影被裁切过,只留下最左边那个举着汽水瓶的男孩。
瘦,眼睛亮,笑得露出一排牙。
相框旁边放着一杯清水。
张桂芬坐在被告席右侧的家属位上。她今天穿了件洗褪色的蓝布衫,头发用黑皮筋扎在脑后,灰白的发丝从鬓角蹿出来。
两只手死死捂着嘴,十根变形的手指扣在一起,整个人弓着背,肩膀一抽一抽地抖。
没有哭声。
一声都没有。
全网几千万人看着那张空椅子和那个黑白相框,弹幕在两秒之内刷满了屏幕。但没有人打字调侃,没有人发表情包。
清一色的同一句话——
“他本来应该坐在那里的!”
“十九岁,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死了。”
“张阿姨,今天,你儿子会清白的。”
片刻后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再审抗诉书。”
秦知语站了起来。
黑色西装,扣子系到最上面那颗,丹凤眼平视前方。她手里捏着一份红色封皮的文件,A4纸,不算厚,七页。
她没有低头看稿。
“审判长、审判员,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冀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冀刑初字第0805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聂远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
她的语速比平时慢了半拍,每个字咬得干净。
“第一,原审定罪的核心证据——被告人聂远的有罪供述,存在重大合法性疑问。讯问笔录显示,三次讯问均在凌晨进行,单次讯问时长超过十四小时,且全程无律师在场。”
“第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作案工具为'红色连衣裙',与法医鉴定报告中记载的'蓝色工装'存在根本性矛盾。两份由司法机关出具的官方文件,对同一关键物证的描述截然相反。”
秦知语顿了一下,目光扫过辩方席位。
“第三,原审判决未能提供任何将被告人聂远与犯罪现场直接关联的客观物证。没有DNA,没有指纹,没有毛发,没有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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